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至11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委改革办(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多次召开办室务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彻查彻改,高质高效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
1.针对“结合我市实际学习谋划还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在《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重大改革项目实施规划(2024—2029)》基础上,迭代形成了《宁波市“十五五”时期重点改革项目清单》。②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引领消费转型升级、低碳(零碳)园区建设等3项改革列入省地方先行探索重大改革。③“‘人工智能+制造’全场景开放创新改革”列入2026年市领导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完成“人工智能+”场景应用集成改革课题研究报告。
2.针对“统筹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建设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统筹谋划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改革、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等重大改革项目,细化年度改革任务措施表。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2026年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重点工作任务书》。③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宁波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评估报告(2021-2025年)》。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形成《“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规划宁波市专篇方案》。
3.针对“标志性成果培育打造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深入谋划2026年市委深改委工作要点,谋划形成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营造最优创新生态等23项市级重大改革。②构建共富型普惠保险体系等3个案例入选2025年度地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实践重点研究名单,1个案例入选2025年度企业改革发展创新实践重点研究名单。深化保税船燃供应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建立大宗商品新型地下空间(洞库)利用模式等6个项目获评省重大改革突破奖;重塑高技能人才引育体系、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等4个项目获评省重大改革优秀奖;探索“三不得、六协同”减负增效机制、构建街镇履职事项清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运行管理体系等2个项目获评省专项领域改革优秀奖。③市本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入选省第二批增值服务场景案例。
(二)聚力推进重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4.针对“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编制印发《2026年省级以上重大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方案》,系统梳理、统筹推进130项省级以上试点。②动态跟踪当前正在争取的省级以上试点进展情况;2026年1月以来,已有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等一批试点成功获批。③围绕23个市级重大改革项目,谋划确定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创新等90个“小切口”改革项目,纳入2026年市委深改委工作要点印发实施。④加强市和区(县、市)业务协作、联动攻坚,谋划确定20个区(县、市)探索先行项目。
5.针对“跟踪督促重大改革项目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开展2025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年度自查评估,编制形成《2025年省级重大改革项目宁波自评报告》。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谋划2026年重大改革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制定印发《2026年度改革任务举措进度表》。③强化对改革项目的跟踪督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项目列入年度专项督查计划。
6.针对“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不够精准靠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完成《关于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牵引性改革研究报告》。开展《宁波市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球竞争力战略研究》课题研究。②加强对宁波城市建设发展的研究,起草形成《宁波城市发展问题的报告》。③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涉企服务质效,制定《宁波市常态长效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还有弱项
7.针对“牵头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制定出台《2026年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迭代实施优化政策精准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12个专项行动,并配套印发2026年宁波市对标世行评估体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任务清单。②编制形成常态化覆盖企业服务体系改革任务举措进度表,印发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清单、涉企问题研判分办机制等5项配套文件。完善市企服平台功能,迭代企服队伍库,开发推广“涉企问题‘码’上提”二维码,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③推动部门加快政策上线、解构,进一步充实市企服平台政策库。迭代市企服平台“企呼我应”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政策计算器”,优化完善企业简历数据自动回填、系统自动匹配计算可申报的补贴金额等功能。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活动,通过企服直播、初创学院等广泛开展政策解读,2026年1至4月举办各类政策解读活动30余场。
8.针对“指导区(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建立办领导联系区(县、市)改革、营商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县、市)的工作指导。谋划举办全市营商环境培训班,已纳入2026年市级重点培训班次。②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案例库,指导区(县、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我市6个案例获评第八批省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其中区(县、市)案例4个。③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小切口”改革领办活动,目前已形成“小切口”领办清单。
9.针对“企服平台运行质效不够理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市企服平台运营管理,迭代升级“慧企千问”板块和“政策计算器”功能,进一步推动政策精准发布,提升政策解构质效。②强化与部门政策服务系统的数据整合对接,已将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政策服务系统的涉企政策申报端接入市企服平台,推进相关政策及时上线至市企服平台。③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新开发“企服集市”“企服地图”“企业走访”等功能场景。依托各级企服队伍,开展企业资源对接、难题破解、政策辅导、校企对接等工作。依托“企业进中心”“企服直播间”“高企讲诊会”等载体开展线上活动,持续提升企服平台知晓度。
10.针对“政务服务管理效能还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②持续跟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上线情况,对已上线的37个事项,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维护和咨询电话接通答复情况自查。③常态化开展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数据监测,积极推动减少未成交项目。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深入开展专项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扎紧廉洁制度笼子。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③修订完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抽取规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区管理规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管理规定》等制度,以健全制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12.针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标本兼治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发挥派驻监督职能职责,充分运用专题会商、重点督办等举措,压紧压实办(局)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管理主体责任。②做深做细派驻日常监督,督促聚焦招投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等领域的权力特点、行权特征、风险弱项,围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廉政风险排查。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④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违规吃喝、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严肃纠治“四风”。
(五)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1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制订印发《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从严规范资产全流程管理。②出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单位、相关设施设备进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场所管理。
(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4.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办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切实增强决策程序规范意识。②研究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办法(试行)》。
1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突出“选育管用”一体融合,完成一批干部选拔任用,推动一批干部进行轮岗交流。②常态化办好“改革学堂”“政务服务讲堂”,进一步拓宽干部队伍的视野和思维。③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实施《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6年度年轻干部“墩苗淬火”行动方案》。
16.针对“对干部人事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强化对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性、程序性的规范把关,进一步提高对政策的把握和运用水平。
17.针对“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优秀党建品牌创建,抓好“改革思享会”、“政务服务体验日”等载体,开展“一线破难·改革争先”活动,全面提升抓改革促发展的实效。②认真落实《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扎实开展“党建领航 服务争优”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效,树立一流政务服务形象。③依托“百灵鸟”导服团队一线优势,实体化运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前端收集、后端处置”联动机制。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深化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进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对整改落实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抓好全面深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常态长效服务企业等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波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382815;邮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政编码:3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