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批准文号:2501-330200-04-01-7055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次招标范围: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本次招标控制价175.9949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以主体项目开工时间为起始开始,施工总工期约73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级净化水厂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效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3.1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4月07日14时3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288097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项目负责人)、陈佳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