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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南新塘河流域(市控石碶断面)控源截污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古林片)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1-330203-04-01-15079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50.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1008.5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包括入河排污口智慧化整治设备22处;河道水体智能化监测设备11处;污水临时终端纳管4处;同步推进支流污水管网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曙区古林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智慧排口、排水、道路修复、电气、水环境检测、数字化操作等工程的施工、保修服务及运维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0085300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4- 884287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项目负责人)、李克勇 电话:0574-883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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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南新塘河流域(市控石碶断面)控源截污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古林片)(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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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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