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投资[2025]8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和单位自筹共同承担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胡陈乡国叶村。本项目在原址上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为河道改造 0.51 千米、5 处水文化节点、原有河道堤防附属设施。其中河道改造包括右岸提升改造仰斜式浆砌石挡墙20米(K0+205-K0+225),右岸提升改造干砌石挡墙518米(K0+050-K0+278、K0+324-K0+614),提升改造右岸混凝土防浪墙 69 米(K0+225-K0+294),提升改造右岸碎石路面255米(K0+436-K0+691);原有河道堤防附属设施包括提升改造1座拦水坝、拆除1座拦水坝、提升改造4座机耕桥、提升改造混凝土灌溉渠道174米;以及5处水文化节点等。本工程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工程涉及临时用地0.57亩。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9.84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河道改造、5处文化节点、原有河道提防附属设施。本工程造价约455.3587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7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15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55806
招标代理: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联系人:娄佳
联系电话:13958243469
监管部门:宁海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