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民安东路(甬新河~和源路)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民安东路(甬新河~和源路)道路整治工程西起世纪大道,东至和源路东侧,道路全长约800米。
2.3计划工期:276日历天(2026年3月15日-2026年12月15日)。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民安东路(甬新河~和源路)道路及绿化抬升整治恢复、地块接驳道路恢复、雨污水管新建及修复工程、交通导改、绿化迁移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299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民安东路(甬新河~和源路)道路整治工程施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月27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27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891612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朱雪洋、范少亮、范琦(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