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横街产业园(核心区一期)1号地块(海曙区HJC01-06-05b-1地块)(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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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产业园(核)1号地块(海曙区HJC01-06-05b-1地块)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2511-330203-04-01-83325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海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097.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69.2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幢四层厂房、幢单层门卫和幢单层设备用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约17.4亩,总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94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2.54,建筑密度为52.84%,设置了机动车停车位数量71个(含2个无障碍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89个(含95个充电非机动车位),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西至现状厂房,北至纬路,东南邻河道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126.8492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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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49号<6-20>

人:李薇

电  话:0574-8901131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海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项目负责人虞阳光

电  话: 0574-87375708

监督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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