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6-01-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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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今年以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作用,为全面打造法治宁波,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支撑。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行稳致远。一是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办室务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法治领域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文物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党纪党规2次。二是切实履行法治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工作7次;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定期听取分管处室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在年度述职中汇报法治工作情况,在年度考核时接受依法履职测评,把管业务同管法治更好地统筹起来。把法治工作纳入机关综合考核,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以严评严考促提质增效。三是全力筑牢监督防线。全面落实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做好法治督察迎检准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报送各类台账资料2批次、20余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治监督,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现场执法检查,梳理形成我市《条例》落实情况清单和51条配套政策清单,制定印发《条例》检查整改方案;统筹推进33件市“两会”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100%。

(二)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依法行政形成常态长效。一是涉法决策规范高效。从严加强文件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招投标领域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会同市人大完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废止工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批次、19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35件。审慎实施行政决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对1项重大行政决策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优化”开展社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出中止执行决策,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更新。规范开展法制审查,从审查流程、审查重点、事项备案等方面细化完善“两审查三评估”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5次、公平竞争审查20余件,审查备案行政合同38份,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单位提供立法支持、反馈意见建议10余次。二是执法监管严格公正。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15起,及时完成招投标执法权限调整。试点应用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今年以来共接收下发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转包分包等预警信息3批168条。创新探索中介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和预警机制,跨部门融合企业年报信息、纳税、社保等9类数据,综合研判刑事、民事、社会治理3类线索,对经营状况异常的市场主体及时预警反馈,甄别核查问题线索25条,注销“空壳中介”13家,清退违规持证中介3家。三是纠纷化解靠前落地。出台《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构建一体调度、联动处置、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系统性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维护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共处理来自民呼我为、民生E点通平台、投诉监督电话等渠道的信访(投诉)件55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收到地方企业及办事群众赠送锦旗36面、感谢信20封,高效推动争议解决。

(三)坚持创新突破,激发法治服务中心大局动能。一是积极探索法治领域改革路径。牵头谋划法治领域改革项目,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宁波涉外法务集聚、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试点等改革获批国家和省级高能级试点。整体迭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规划项目(2024-2029),谋划形成“十五五”时期39个法治领域重点改革项目。推动法治领域标志性成果打造,基层治理“马壮车轻”做法入选中央改革办基层改革典型案例,“宁波市综治数智应用”获评2025年度“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化解涉外船舶碰撞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获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二是着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规范市场和政府边界,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修订完善《宁波市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实施办法》,出台第三方辅助服务事项清单,试点实行第三方机构扫码入企服务制度。研究制定《宁波市常态长效服务企业行动方案》,探索形成主动直达、常态高效的为企服务机制。持续推进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工作,迭代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归集、一口受理企业诉求问题;制定印发《宁波市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管理机制》及配套文件,确保涉企问题高效协调、妥善处置。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涉企问题超2.26万件,满意率99.9%,7个典型案例入选省涉企问题闭环解决典型案例集。三是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起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取消、认领、下放等程序;开展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试点,已推动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25个权力事项下放。推进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上线运行,目前国办42个重点事项36个事项已上线应用;结合宁波实际,打造本地特色“一件事”服务场景65个;初步搭建形成“一件事”业务知识库底座,研究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周期管理机制。

(四)坚持夯基垒台,构建系统完备法治保障体系。一是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围绕主责主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在身边”新闻报道和访谈节目,邀请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宣传讲解法治营商环境政策知识;持续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累计组织召开62场涉企部门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宣讲活动,印发《条例》单行本、解读手册、宣传折页等7万余册。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线下咨询活动、线上知识竞赛、法律“六进”等多种普法宣传活动,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法治队伍更加过硬。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市政府法律事务培训、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普法宣传培训等4次,切实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和党纪党规在线考试,合格率达100%。完成1名法律顾问续聘工作,法律专业队伍不断壮大。积极推荐选树法治工作先进典型,办(局)1名同志荣获平安法治领域先进个人称号。三是法治底线筑好守牢。持续完善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改革项目谋划设计和评估事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方案》等内部管理规范,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制定《“镜鉴案例固底线 淬剑改革优环境”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办(局)主要领导带头上《严守铁规矩 锻造硬作风 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做到廉洁自律、慎独慎微,推动法治队伍新风正气昂扬腾升。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办(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法治思维理念仍需加强,法律专业干部相对缺乏,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够丰富。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更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按照《宁波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全面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健全机制、细化规则、完善流程、强化应用,全面督促推动“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探索以评估、总结、监督为基础的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新路径,不断优化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完善落实中心组学法和室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指出的法治方面问题整改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监督作用。

(二)更深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党的工作机关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规则和程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提高信访工作质效。配合省级部门开展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推广应用,通过数智手段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分析、预警;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引,优化完善交易服务保障制度,不断推进全市交易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

(三)更高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扎实推进“送服务 问诉求 解难题 一起益企”专项行动,迭代完善公开透明的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健全问题闭环解决机制,优化“企呼我应”“政策计算器”等功能。牵头完善“综合查一次”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谋深谋远、扎实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争取更多改革授权、试点布局和项目支持,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法治领域“小切口”改革,推动“一地创新、全域共享”。

(四)更实一步夯实法治基础。用活用好“改革学堂”、浙里干部之家、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制定政策文件、签署行政合同、开展为企服务活动等日常业务工作中涉法内容的指导,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九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大普法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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