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清溪水库引水工程延伸段可研、初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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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清溪水库引水工程延伸段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5.7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7亿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引水规模27万立方米/天,引水线路全长15.85公里,采用输水隧洞与管道结合方式,其中供水管道7.10公里,管道规格为DN2000;输水隧洞长度8.75公里,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IV等。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茶院镇、力洋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和工程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概算)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勘察、测量等工作按各阶段时间要求同步完成。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专业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审核。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机构中已备案(备案专业须含水利水电,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证书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执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南东路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252511

招标代理: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山一路50号(大金创业基地办公楼6楼)

联系人:张海强

联系电话:18768526167

监管部门:宁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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