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林街道楼夹岙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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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岳林街道楼夹岙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岳林街道楼夹岙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6-330213-04-01-57153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惠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惠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88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5443.0527万元,建设规模:拟建总库容约750万立方米建筑渣土消纳场地,配套建设库区排水系统、道路系统、绿化工程等,坝体建设涉及土石方自用量采用场地内边坡整治工程平衡自用,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楼夹岙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扩初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13502.7970万元。
2.3计划工期:7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岳林街道楼夹岙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和市政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市政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市政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各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水利、市政和地质灾害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水利、市政和地质灾害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8 拟派施工负责人:
(1)拟派市政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市政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水利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地质灾害施工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地质灾害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
3.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11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名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市政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2名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名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地质灾害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市政和地质灾害施工工作的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惠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冠城国际中心1幢4楼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32509501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728号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351688600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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