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实验室B区二期建设地块(科研配套)项目勘察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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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甬江实验室B区二期建设地块(科研配套)项目勘察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B区二期建设地块(科研配套)项目勘察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项目代码:2508-330200-04-01-920955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029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29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5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5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东邻BGJ03-01-c和BGJ03-01-d地块,西至庄市大道,北邻BGJ03-01-a地块,南至毓秀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及其后续服务。
2.3 服务期限:勘察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勘10日历天,详勘20日历天,并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勘察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甬江实验室B区二期建设地块(科研配套)项目勘察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14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89299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五楼

联系人:胡佳东、王吉、谢梦圆、钱旦

联系电话:0574-8730484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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