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中心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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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中心园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330225-04-01-494325,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建安费200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68129㎡,总建筑面积约为89399㎡。建设内容包括3幢标准车间、1幢研发车间、1幢配套用房及厂区配套、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配合等(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16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其中勘察工作满足设计进度),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报批稿,设计方案报批稿通过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报批稿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5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0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71230

招标代理:宁波尤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165号

联系人:胡懿璐

联系电话:18968367766

       监管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4-8938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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