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东谷路(丹山路至政实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监理)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330225-04-01-518133,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80%;2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瀛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瀛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22782.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3856.76万元,建设规模:道路中心线长约1676米,宽38~66.55米。,建设地点:象山县东谷路(丹山路至政实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材料设备)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1:宁波象瀛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7号 联 系 人:张宗杰 电 话:0574-59001081 招 标 人2: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谢梦之 电 话:13586718699 招 标 人3: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张辉 电 话:0574-65775957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联 系 人: 胡盈盈 电 话:1348608605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象山县东谷路(丹山路至政实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4
14: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