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象山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504-330225-04-01-67411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1638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660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 37465.78平方米,总体建筑面积为111088.8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9051.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2037.7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象山港路以南、东谷路以西、丹南路以北。 2.2 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表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水电暖、基坑支护、园林景观、道路、幕墙、电梯、海绵城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67000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1095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且创出市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5.监督部门名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0574-5900107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 系 人: 黄剑勇、盛素素 电 话:0574-65762311/1475802847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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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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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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