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数字科幻影视产业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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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象山数字科幻影视产业基地项目(设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330225-04-01-317475,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建安费估:128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1257.11平方米,拟建4幢影视拍摄用房及其配套用房。建筑占地面积约23000平方米,1幢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影视拍摄用房,3幢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影视拍摄用房。配置摄影棚、影视配套用房、配电房、消防水池等。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象山影视城 。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24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审查批准;设计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4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联系人:陈宇峰

联系电话:13506680996

招标代理: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488号二楼

联系人:吴程瑶

联系电话:13566501341

监管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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