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原宏利地块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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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象山县原宏利地块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原宏利地块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为 2507-330225-04-01-63534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工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工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84.28 万元,工程概算 581.78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 512.10万元,建设规模:改造面积67088.74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原宏利针织城。
2.2 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507-330225-04-01-635347信息赋码表范围内的室外消防管网维修、新建室内消控室及自动喷淋系统(不含室内喷淋)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98.6845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原宏利地块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工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滨海大道商会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657927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45号2楼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8758330371

电子邮件:6484163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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