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州区中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批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330212-04-01-50785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930万元,建设规模:改造主要包括金湾华庭、南苑国际等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小区雨污管网检测疏通,雨污分流,雨污水管道及设施提升改造及新建,建筑立管改造,新建雨污水靠墙井、检查井、雨水口、隔油池、雨污水管道标识、清理化粪池等,管道改造过程中涉及的道路、铺装、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管理策划、项目计划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把控、项目竣工决算报审、项目风险管理、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内容的协助配合工作。
项目专项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监理: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217.5622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监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3.6 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7日0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74-83088065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