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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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330205-04-01-4272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4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389万元,建设规模:其中江北大道至广元路段道路全长约250米,宽约12米,广元路至金山路段道路全长约1660米,宽44米,因涉及110KV电缆迁改工程以及道路路面破损严重,为保障道路良好的通行条件,拟对原有道路进行重建或修复及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提升,并对现状范围内两座简支桥梁的跳坡进行改造。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施工,分别为标段一:金山路至宏图路标段、标段二宏图路至江北大道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线、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路灯、自来水、电力等附属设施同步提升。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江北区通宁路,东起江北大道,西至金山路。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标段一 元,标段二 元。
2.3 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一 (一)申请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二 (一)申请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数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申请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___ 年___ 月 ___ 日 ___ 时 ___ 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时 ___ 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___ 年 ___ 月___ 日 ___ 时___ 分。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中策世纪博园18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 系 电 话:0574-87564568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 218 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 系 人:陆轩宇、孙洁、刘瑜、黄兆稳

联 系 电 话:0574-87730719

电 子 邮 件: 471945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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