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330226-04-01-77293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3777.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605.66万元,建设规模:规划总占地面积约75.64亩,现厂区实际占地面积约59.86亩(其中预留用地面积约20.25亩)。在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利用厂内预留用地进行扩建,并对部分原有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成后总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3万吨/日(本期扩建规模为1.5万吨/日)。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朱行桥东南侧。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原有滤池、消毒渠、格栅、沉砂池等旧有构(建)筑物及设施,新建细格栅渠、生物反应池、沉淀池、消毒泵房、污泥处理设施、除臭系统等构筑物,改造原集水井、应急池等既有设施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212.2256 万元(不含甲供材料费)。
2.3 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 68 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4-59982900
招标代理: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厉丹妮
联系电话:0574-65568666
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