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施工监理 第JL标段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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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施工监理 第JL标段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基〔2024〕17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4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5〕5000049号批准;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余姚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二期)—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1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6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以余交工〔2025〕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主体工程概况:
主体工程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按照规划预留走廊,起点位于周浒公路,顺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路线沿现状历崔线走廊至老329国道(S306),再沿现状帅洞路过新洋线和规划施家山路,后穿越规划黄湖电子材料产业园,途径历山村、洋山村和黄湖村,终点设于黄湖余慈界,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全线采用高架主路+地面辅路的建设形式。
地面辅路平面线形与高架主路一致,起点桩号起于周浒公路,起始桩号为K14+208.681;终点位于黄湖余慈界,终点桩号K19+844.963,路线全长5.636km(其中K19+796~K19+844.963由慈溪代建)。全线设置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入口2处,7处红绿灯平面交叉口。设置高架桥5659m/1座(本次招标高架桥长5.61km),地面道路设大桥164m/1座,中小桥150m/5座,箱涵5道,圆管涵6道。
2.2.2配套工程概况:
配套工程为余姚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二期)—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化改造老329国道交叉口、新洋线交叉口,配套实施主体工程地面辅路的侧分带、辅道、非机动车道、土路肩等。
本次招标包含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41.59亿元,建安费约18.11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39.32亿元,建安费约16.36亿元(其中机电工程建安费约3721.48万元);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2.27亿元,建安费约1.75亿元(其中机电工程建安费约2602万元)。
2.2监理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计划设1个标段,即第JL标段。
主要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防排水、互通、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除外)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
第JL标段计划监理服务期为63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3个月,施工期36个月【含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施工监理 第JL标段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1号金融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4-626528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10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810195962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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