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光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光伏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1-330213-04-01-1289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金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光伏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1#2#3#楼屋面光伏瓦及配件配合安装,配电间光伏并网计量柜、交流配电箱及相关电线电缆配套等内容,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配合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2015577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整体进度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配合安装;完成并网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2.4 技术性能指标: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光伏采购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制造主要招标设备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金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2号1986文化广场5号5楼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18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奉南新二村十三幢 联系人:王武泽、张挺 联系电话:15267818677 电子邮件:/ |
云上大堰-大堰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光伏采购项目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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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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