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海曙望春工业园区WCH-03-c2-2(水木清华南侧保障房)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5]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3366.0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86.45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7536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11074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071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0025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北至联丰中路,西至聚才路,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河道 。 2.2 本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约1534.0581万元,其中勘察费约309.2003万元,设计费约1224.8578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95日历天,其中: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方案深化设计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修改)3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个日历天。以上设计周期不含有关审批和业主确认所需的时间 。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士)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3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产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66283
招标代理: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座903
联系人:金瑜迩、林佳楠、钱燕娜
联系电话:0574-88157797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