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金石海塘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金石海塘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4〕15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等。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保修期满止且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因政策处理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
2.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金石海塘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或 执业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或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具有 水利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联系人:陈李杰
联系电话:13732121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94号3楼
联系人:胡悠悠
联系电话:1356657789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象山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