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
实施办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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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决定废止《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8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传真:0574-87187199,电子邮箱地址:403621932@qq.com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



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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