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施工)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330200-04-01-7766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资本金和产业园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世通南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17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208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采用“主线高架,分幅布置”建设形式,工程东幅主线起迄桩号为K0+020.00~ K5+788.00,长5768.0米;西幅主线起迄桩号为K0+002.90~ K5+778.00,长5775.1米,包含东苑立交、5对平行匝道及匝道接线、3座分离式立交(嵩江东路、四明东路、鄞县大道),建设地点: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
2.2 招标范围:I、II、III标段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驳岸工程、保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通设施和景观绿化);IV标段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驳岸工程、保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通设施和景观绿化)。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I标段4.8亿元;II标段4.9亿元;III标段5.2亿元;IV标段5.9亿元。
各标段范围如下(各标段桩号范围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施工图调整为准):
I标段:
桩号范围:东幅主线K3+946.69~K5+788.00,长约1841米;西幅主线K3+942.00~K5+778.00,长约1836米。
主要工作内容:两幅主线高架总长约3677米,2条立交匝道长约324米,2条平行匝道长约797米,匝道接线道路长约175米,高速保通临时接线长约400米,天宫庄园内部道路恢复长约920米。
II标段:
桩号范围:东幅主线K2+525.90~K3+946.69,长约1421米;西幅主线K2+535.00~K3+942.00,长约1407米。
主要工作内容:两幅主线高架总长约2828米,4条平行匝道长约850米,匝道接线长约1096米,鄞县大道(沧海南路-紫城路)长约556米,天宫庄园内部道路恢复长约400米。
III标段:
桩号范围:东幅主线K1+325.90~K2+525.90,长约1200米;西幅主线K1+325.00~K2+535.00,长约1210米。
主要工作内容:两幅主线高架总长约2410米,2条平行匝道长约515米,匝道接线长约1569米,嵩江东路(凤起路-紫城路)长约390米,四明东路(凤起路-紫城路)长约410米。
IV标段:
桩号范围:东幅主线K0+020.00~K1+325.90,长约1310米;西幅主线K0+002.90~K1+325.00,长约1322米。
主要工作内容:两幅主线高架总长约2632米,6条立交匝道长约1290米,2条平行匝道长约450米,匝道接线长约670米,招商公路管理处监控中心迁建,高速运输管理中心内部道路修复等。
2.3 施工总工期:各标段均为18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施工)(I标段)
(一)申请人:
3.1 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施工)(II标段)
(一)申请人:
3.1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施工)(III标段)
(一)申请人:
3.1 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I~IV标段(施工)(IV标段)
(一)申请人:
3.1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IV标段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数量):I、II、III标段不分标段入围14家;IV标段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申请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___ 年___ 月 ___ 日 ___ 时 ___ 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时 ___ 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___ 年 ___ 月___ 日 ___ 时___ 分。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胡经理
联 系 电 话:0574-89180792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1133
联 系 人:房科红、岳旷怡
联 系 电 话:0574-87360849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