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Ⅱ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Ⅱ期建设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Ⅱ期建设工程立项受理回函,浙发改项字〔2024〕201号(项目赋码:2211-330000-04-01-1416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单位自有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约占81.7%,财政资金约占18.3%,项目业主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标人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宁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室内外综合布线设计、绿化景观工程设计、电网工程设计、挡墙工程设计等(含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设计和咨询工作);②设备采购包括建安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和电梯、空调等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和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服务;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水设备、通风工程、消防设备、抗震支架、人防设施、电梯、空调、暖通设备、智能化系统等)③工程施工:结构、建筑、精装修、幕墙、暖通、电气、照明、消防、给排水、智能化、基坑围护、市政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含市政配套供水、供电、燃气、通信);④工程总承包管理(含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及配合)工作;⑤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约41437.2172万元[其中:设计费约293.285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1143.9315万元](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2.3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中施工工期:60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经历的日历天数;设计工期: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图设计满足预算审核及施工要求,其他专业工程设计根据施工进度按实提供。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奉化校区Ⅱ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并承担 / 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允许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15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5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联系人:黄勇芳
联系电话:138066706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宁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大厦4楼
联系人:郑辉洋、曹龙苗
联系电话:13023795060
电子邮件:1580018357@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