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号系统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I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正线信号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双正线(含折返线、渡线、停车线、越行线、出入段线、正线与其他线路联络线),13座正线车站(9个设备集中站、4个非设备集中站)、一座明挖段、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条试车线、1处市域铁路互联互通测试中心、1处培训中心、1处维修中心、1处练兵线的信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部分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Ⅱ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正线信号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双正线(含折返线、渡线、停车线、越行线、出入段/场线、正线与其他线路联络线),10座正线车站(9个设备集中站、1个非设备集中站)、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条试车线、1处市域铁路互联互通测试中心、1处培训中心、1处维修中心、1处练兵线的信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部分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I标段约10761万元,Ⅱ标段约875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I标段:488日历天(2025年7月31日-2026年11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Ⅱ标段:427日历天(2025年7月31日-2026年9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I标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Ⅱ标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14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4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林虎、范少亮、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电子邮件:576196707@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