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号系统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江北区孔浦站,经镇海城区、九龙湖、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全线设110kV牵引电力变电所2座。本工程控制系统拟接入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千米,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线路北端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南端设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全线设置云龙牵引变电所和南部新城牵引变电所。本工程控制系统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招标范围: I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正线信号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双正线(含折返线、渡线、停车线、越行线、出入段线、正线与其他线路联络线),13座正线车站(9个设备集中站、4个非设备集中站)、一座明挖段、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条试车线、1处市域铁路互联互通测试中心、1处培训中心、1处维修中心、1处练兵线的信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部分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Ⅱ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正线信号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双正线(含折返线、渡线、停车线、越行线、出入段/场线、正线与其他线路联络线),10座正线车站(9个设备集中站、1个非设备集中站)、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条试车线、1处市域铁路互联互通测试中心、1处培训中心、1处维修中心、1处练兵线的信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部分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I标段约10835万元,Ⅱ标段约956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I标段:488日历天(2025年7月31日-2026年11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Ⅱ标段:427日历天(2025年7月31日-2026年9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I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Ⅱ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林虎、范少亮、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电子邮件:576196707@qq.com |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信号系统安装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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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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