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轨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与地铁7号线同台换乘、与4号线通道换乘),向南经云龙镇设云龙火车站,于鄞城大道南侧既有河道东侧设横溪站、于塘溪镇主镇区北侧设塘溪站,由塘溪站向北引出后上跨甬莞高速、穿越山体后,于咸祥镇西侧设咸祥站,而后于既有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m(梁面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分别设贤庠站、大徐站、人民广场站、南部新城站及本项目终点站大目湾站。 线路全长约61.376km。高架长度31.202km;路基长度0.591km;隧道长29.583km,其中地下线7.117km,山岭隧道段22.466km,地下线比例为11.6%;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6.8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缓建)。于横溪站预留宁波西方向接轨条件,咸祥站预留梅山支线接轨条件。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518日历天(2025年7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1)Ⅰ标段: ①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小洋江(含)~庄溪大山隧道起点的正线、配线和云龙车辆段出入线】的施工。 正线:DK0+000~DK36+968.678、ZDK0+319.870~ZDK36+968.678。 云龙车辆段出入线:入段线YLCRDK0+000-YLCRDK1+557.85,出段线YLCRDK0+000-YLCRDK1+557.77; 配线:小洋江站、云龙火车站、横溪站、塘溪站、咸祥站等设置的渡线、存车线、联络线、出入线、折返线。 ②高架桥面防水工程。 (2)Ⅱ标段: ①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庄溪大山隧道起点~大目湾站(含)的正线、配线】的施工。 正线:DK36+968.678~DK61+376.394、ZDK36+968.678~ZDK61+376.394。 配线:贤庠站、大徐站、南部新城站、大目湾站等设置的渡线、出入线、折返线。 ②高架桥面防水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Ⅰ标段约48781万元,Ⅱ标段约36896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Ⅰ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Ⅰ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Ⅱ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4.招标文件的获取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 联系电话:0574-88269322 电子邮件:1195972069@qq.com |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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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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