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晴江岸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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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晴江岸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2503-330203-04-01-9249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晴江岸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89.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82.0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新修建晴江岸出入口,改造原有路面和停车场,提升栲树林原生态形象,完善周边配套休憩驿站,植入研学、民宿、轻餐饮、零售快闪店、轻咖休闲、观景打卡等多种业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建设地点:海曙区鄞江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改造、新建停车场、外立面墙绘、厕所改造、沿线新建绿化等施工专业承包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795712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201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4677427元)的绿化景观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23月、4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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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鄞江路299号

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人:肖艳、张凯

电  话:0574-883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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