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街道光明新村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庄市街道光明新村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批准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447.7 万元,工程概算 2447.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177.85万元,建设规模: 小区占地面积约230000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更换、修复现有破损雨污水管道、新建雨污水管及检查井、病害道路修复、路灯改造、绿化恢复、新建景观矮墙、增设垃圾桶、更换闸门、侧石等,建设地点: 位于庄市街道,共建路以北,东环北路以西,永旺路以南,庄南线以东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电气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172.7960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款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庄市街道光明新村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自 年 月1日[上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 年1月1日以来”;下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 年7月1日以来”,下同。]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年 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人数应符合住建部相关规定要求。],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庄市街道兴庄路中心小区店面 69、71、73、75 号 联系人:朱曦 联系电话:13732189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807室 联系人:金琳、胡洁 联系电话:0574-87029751 电子邮件:/ |
庄市街道光明新村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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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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