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建岙文旅综合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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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海曙区建岙文旅综合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330203-04-01-60949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846.93万元,其中工程费2612.4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鄞江镇建岙村庆房片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庆房现有村舍进行修缮,打造集乡村民宿、乡村餐饮、小业态门店、农业体验、文创活动于一体的共富综合体,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海曙区建岙文旅综合提升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26102622元。

      2.3 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建筑工程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类别为施工);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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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01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4-88039070

       招标代理: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NB568电商产业园7号楼1楼

       联系人:张维、过敏

       联系电话:189682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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