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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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人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4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500万元,建设规模:上跨现状青峙河、甬舟高铁及甬舟高速盾构,长约16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规划标准段路幅宽36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及接坡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河坎工程以及交通组织设施、道路照明、公安监控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
2.2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节点道路红线范围但不限于规划红线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初测、定测、施工控制网布设及复测)、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及铁路设备设施调查)及施工配合服务、方案深化设计、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精细化管理(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控制价 120.7196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③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具有 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3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周小平

联系电话:152574988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张燕平、彭秀雅、许丹、何丁华

联系电话:13967830072

电子邮件:42196214@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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