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智能化设备及相关服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330225-04-01-672028,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50%、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算 417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5000 万元,建设规模西大河(三拔草河—滨海大道)长约4.65km及中央河(新丰路至来薰路)长约0.93km ,建设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
2.2招标范围: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智能化设备及相关服务,包括各系统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招标控制价: 346.7009万元 (含税)。
2.3交货期: 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到货,且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和招标人施工要求 。
2.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 资格。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4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张宗杰
联系电话:0574-59001081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黄卢
联系电话:0574-65763707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