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望童路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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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望童路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码2504-330203-04-01-29773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1824.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5.5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广泽路至春华路、原环卫站至鄞县大道路道路两侧建筑外墙、空调架、店招、商铺门及卷帘维修、翻新;原彩钢板外墙和彩钢板屋面维修、翻新;局部瓦屋面翻新;沿线人行道、沿线铺装修复和苗木修复以及本区块内所有围墙外墙整治改造及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横街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修缮工程、安装工程、铺装修复工程、苗木修复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1597419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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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4-882711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沈燕君、邹芳敏、徐新宇

电话: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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