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慈溪市山海协作高架生态屏障实验工程 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5〕6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慈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124 万元,建设规模: 对中横高架与胜陆高架交叉口枢纽互通区高架两侧的防撞墙顶面进行景观绿化建设,对防撞墙檐口安装景观设施带及盆栽花卉,对高架桥防撞墙的里侧、外侧和顶面进行涂装,共计生态屏障约9419米,防撞墙涂装约39870平米,项目同步实施绿化灌溉和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 慈溪市中横高架与胜陆高架交叉口枢纽互通区 。 2.2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 。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不含发包人审图时间)、施工工期为75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自 2020 年 1 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内绿化景观部分造价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及以上(即≥ 万元)的绿化景观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0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11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允许相互兼任。 (三)其他: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慈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38号 联 系 人: 方工 电 话: 0574-6301960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74-63010961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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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山海协作高架生态屏障实验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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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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