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经开区临港循环经济开发提档升级工程—宁海湾大道配套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5〕1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0386.3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6.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 2.1 公里,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宽32米(主线双向四车道),布置形式为: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15米机动车道十2米侧分带十3. 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强蛟镇境内,西起临港公路,途中依次与长山西路、滨湖西路、滨湖东路、团结路等道路相交,东至振兴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道路改造工程、桥梁修复工程、排水、给水、泵站土建部分、交安、景观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0011377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73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伤亡 。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4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4-59956829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