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高新区液化气储配站(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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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高新区液化气储配站(二期) 由慈溪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高新区液化气储配站(二期)核准的批复、慈发改审核〔20242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599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043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年检验能力为30万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设置五层办公楼1座,三层辅助用房1座,单层瓶库1间,单层钢瓶检验站1间,单层一般材料仓库1间。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9235.67平方米;建设地点:慈溪市高新区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控制价: 约2100万

2.3施工总工期:3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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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浒崇公路171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74-63828976

招标代理: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永利大厦<8-3>室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4-6383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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