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输配水(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输配水(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III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引调水,新建蒋家池头至大嵩水厂段设计引水规模为 60 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蒋家池头至大嵩水厂引(输)水管线,其中主管线长约 16.9 千米。输水线由蒋家池头调节站始发,向东偏北以顶管(1#管道,长约 221 米)依次下穿莼湖快速路、金溪后,在张家墈转 1#隧洞(长约 4.26 千米)下穿金娥山,在车岭水库南侧山体出洞。再次以顶管(2#管道,长约 659 米)下穿下潘村后,转入 2#隧洞(长约 11.62 千米)穿越横岭山、梅溪,甬绍东天然气管、地铁12号线,在经堂寺南侧山体出洞,通过3#管道(长约 143 米)接入大嵩水厂调节阀室。(2)在梅溪水库上游新建联通支洞,长约 1.47 千米。(3)在大嵩水厂、梅溪水库联通支洞新建调节阀室。 项目总投资:约13.75亿元,暂估工程费用(人民币):9.0422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和工程设计(含概算)及后续服务。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概算)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需求)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1)在合同签订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现场踏勘,基本确定线路走向和工程技术方案,基本明确工程建设征借地范围;(2)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及可研阶段的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3)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可研评审后的修改及初步设计报批稿的编制工作;(4)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工作。(5)勘察工作满足设计工作推进要求。(6)临时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专项方案的编制等工作满足工程推进的要求。若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投标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 输配水(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勘察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6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038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12室 联系人:金星星、肖玮、王效东 联系电话:15867518929 电子邮件:/ |
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输配水(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5
09: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