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学院的财政专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20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由1幢10层主楼和2层裙楼以及1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070 平方米,为各类教学实训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930 平方米,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部分兼人防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339.1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1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勘察3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1988 号 联系人:钟叶军 联系电话:0574-874221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联系人:俞之翔、周立颖、潘萍霞、沈鑫侃 、戴太敏 联系电话:0574-87329207 电子邮件:3052678650@qq.com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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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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