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一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投资〔2025〕1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由上级财政补助和企业自筹共同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和桃源街道境内,本工程等别为Ⅲ等,进口取水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0年一遇;输水管道及沿线阀井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杨梅岭水库至天明湖的输水通道,起点位于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终点位于九炮龙水库下游河道,总长约4.92公里,设计输水规模为12.5万立方米/天,设计流量为1.5m3/s;标段划分:1个标段;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12154.67 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进口取水泵站、输水管道、沿线阀井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12154.67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8025.0735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1个月。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1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55806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