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桥广电站新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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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桥广电站新建项目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411-330203-04-01-802594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49.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38.46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主体及给排水、电气、安装等相关配套设施改建,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吴江岸村,东临文化路、南至高桥路、西临现状绿地、北临横河小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5324414元。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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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701、1702、1703室

联系人:何意琳

联系电话:0574-881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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