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科创微城启动区项目(长三角石墨烯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光明科创微城启动区项目(长三角石墨烯产业联合创新中心)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10-330211-04-01-9599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0%,自有资金20%,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明洲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Ⅰ标段: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公区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人防、泛光照明、市政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光伏系统、智能化、抗震支架等工程。不包括:自来水工程(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总计量表)、高低压配电工程(仅指高压至专变)、燃气工程、弱电工程(三网合一及广电接入)、电梯。具体承包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Ⅱ标段: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公区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人防、泛光照明、市政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光伏系统、空气能、智能化、抗震支架等工程。不包括:自来水工程(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总计量表)、高低压配电工程(仅指高压至专变)、燃气工程、弱电工程(三网合一及广电接入)、电梯。具体承包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230792272元,Ⅱ标段286836585元 。
2.3 施工总工期: 8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明科创微城启动区项目(长三角石墨烯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施工Ⅰ标段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年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 。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年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光明科创微城启动区项目(长三角石墨烯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施工Ⅱ标段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 年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 。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 自 年 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洲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4楼
联系人:王钟青
联系电话:0574-863782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2楼
联系人:姚利丹、 柴甬凯
联系电话:0574-8666025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