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主要包括南部新城停车场、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南部新城停车场位于象山县滨海大道以南、天安路以西的规划地块,该地块现状地势较为平坦,以农田及村庄住宅为主,南侧有村庄、现状地坪高程2.2-2.8m,规划用地面积约14.6182ha(不含南部新城主变电所),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1号桥,长度545.40m。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626日历天(2025年4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出入场线的桥梁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停车场内相关附属设施和岳头嘴开挖场平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7165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城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4.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7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7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夏程杨、徐芃芃
联系电话:0574-88269322
电子邮件:1195972069@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