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配套防控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为2308-330225-04-01-70595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象山临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浙江象山临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象山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配套防控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排放口处增设管道、闸门井、消力井及配套电气等工程(不包括甲供设备和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17.142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配套防控设施工程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象山临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0574-65625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天安路376号
联系人:欧翔
联系电话:0574-65731353
电子邮件:574360802 @qq.com
监督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