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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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
2.3招标范围: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主墩尖艏部位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交货期:3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2月28日,每批次合同设备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217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防撞设施采购项目

3.1投标人须为桥梁防撞设施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月02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02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联系人:章柯、倪红娟、张硕

联系电话:15024491660

电子邮件:1027773110@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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