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凤元路南侧、石婆桥江东侧地块)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3-330281-04-01-70844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余姚振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余姚振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3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2799.2253万元,建设规模:15部货梯+16部客梯。建设地点:兰江街道凤元路南侧、石婆桥江东侧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738.5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天内交货;安装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验收。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承诺由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本项目所有客梯须为同一品牌,所有货梯须为同一品牌,本项目的货梯与客梯允许非同一品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货梯与客梯为非同一品牌,须提供不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6)时间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70元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振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丰山路199号
联系人:鲁工
电 话:0574-628081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28号
联系人:於工
电 话:15957449930
监督部门:余姚市建设工程招投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