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江南水乡影视拍摄场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10: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象山县江南水乡影视拍摄场景建设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503-330225-04-01-78372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3667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25000 万元,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5216m² ,建设地点:  象山影视城春秋战国城南侧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材料设备)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

本次招标控制价:   347.46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同本项目施工合同要求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联系人:陈宇峰

联系电话:13506680996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联系人:何政毅

联系电话:1368586977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