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市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企呼我应”涉企问题流转件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予以印发,请各处(单位)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政策原文: 甬改办发〔2025〕43号-关于印发《“企呼我应”涉企问题流转件协调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pdf
机关各处、市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企呼我应”涉企问题流转件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予以印发,请各处(单位)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政策原文: 甬改办发〔2025〕43号-关于印发《“企呼我应”涉企问题流转件协调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