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同下,成功办理了首例走私刑事案件罚没不动产登记,标志着罚没资产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实现了新突破,据宁波海关反馈,该案例尚属首例。
此次涉案的三套不动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缉私分局查封,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要求,依法予以没收,并由查扣机关依法处置,拍卖款项依法上缴中央国库。但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罚没资产须先登记至查扣机关名下,再由查扣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处置。
面对新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勇于担当,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由于走私刑事案件罚没资产登记领域尚属首次,办理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宁波海关走私刑事案件不动产登记申请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业务骨干进行研讨,并与宁波海关一道针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沟通,确保高效、规范地完成登记工作。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商议登记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加强与部门的协同,优化办理流程,打通了罚没资产登记的堵点,解决了海关处置走私刑事案件罚没资产登记的需求,确保了罚没资产登记的合规性,成功将三套罚没不动产登记至执法机关宁波海关名下。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为日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不动产登记积累了宝贵经验。此举,不仅使得罚没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化,也强化了罚没不动产登记的规范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海关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方的通力协作,充分展现了我市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持续深化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改革的成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切实发挥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作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创新服务举措,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