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1-330200-04-02-639753批准建设,养护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1标段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2标段项目业主为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象山县、宁海县。2.2建设规模:1、2标段包括对收费所站进行云收费站建设(包含硬件更新、收费软件优化、供配电设备优化提升、收费系统改造、自助设备增设等)、收费站通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提升项目、主线视频感知和监测设备增设、动态车道管控、隧道智慧化运行管控(隧道智能疏散系统、隧道入口管控、隧道紧急停车带预警诱导系统、隧道车辆留存检测系统)、隧道及互通枢纽亮化提升、ETC门架系统增设等。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088万元。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1标段72168434元,2标段38459239元。2.5计划工期:1标段390日历天(其中现场机械完工为210日历天,试运行为180日历天)、2标段390日历天(其中现场机械完工为210日历天,试运行为180日历天)。2.6招标范围:1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7标段划分:2个;1标段为象山港大桥及接线,2标段为三门湾大桥及接线。2.8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9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施工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上述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3.2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单个标段完成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本次招标对应标段造价的30%(即1标段为21650530.2元)的高速公路机电改造工程(含智慧化或数字化改造)的施工业绩。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施工2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上述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3.2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单个标段完成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本次招标对应标段造价的30%(即2标段为11537771.7元)的高速公路机电改造工程(含智慧化或数字化改造)的施工业绩。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422号15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4-893818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叶工、王工、刘工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电子邮件:/ |
甬莞高速(宁波段)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项目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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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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